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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救援处、法规处(合署办公) |
组织建立和管理全省地震应急救援工作体系;组织拟定全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方面的规范性文件;承担省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工作;根据震情适时启动地震应急预案,提出对省内地震做出快速反应的措施建议;检查和督导各市地、各部门的地震应急工作;拟定全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;协调省局内的地震应急工作;负责建立地震救援队伍,协调救助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开发;负责组织起草全省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、规章,承担防震减灾立法方面的行政工作;负责组织全省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宣传;负责全省地震行政法制监督工作;负责全省地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管理和执法检查;承担局地震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;负责地震行业计量、质量与技术监督及标准化管理工作;负责普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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